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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解读

发布时间:2017-11-17

2012年3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简称《规划方案》)。《规划方案》明确了2012-2015年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是未来四年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规划方案》对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求。

根据200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任务要求,卫生信息化建设得到快速推进。医改以来,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卫生信息化建设,卫生部研究制定了“3521” 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框架,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加大投入,卫生信息化建设发展呈现良好的态势。卫生信息化在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公立 医院改革以及综合卫生监管体系改革中发挥出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也在提高医药卫生系统运行效率以及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上发挥出重要作用,使人民群众体会到改 革与发展的成果。

随着改革深入推进,无论是管理决策、业务应用还是在方便居民看病就医层面都对卫生信息化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规划方案》在2012-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的主要目标中,把医药卫生信息化作为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提出了“医药卫生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对医药卫生的监管得到加强”的工作目标要求。

卫生信息化既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各项改革任务的重要技术支撑。《规划方案》把“十二五”期间改革任务划分四个领域: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一 是,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任务中,把信息化作为提高基本医保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任务要求要“加快建立具有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 与监督等复合功能的医保信息系统,实现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积极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二 是,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任务中把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作为单独的一项工作任务。文件要求“在试点基础上,以省 为单位,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到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基本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

三 是,在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任务中,把电子病历作为“开展医院管理服务创新”的支撑。文件要求,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全 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大力推广优质护理,优化服务模式和服务流程,开展“先诊疗、后结算”和志愿者服务。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 诊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发展面向农村基层及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

四 是,在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中,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七大相关改革任务之一。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发挥信息辅助决策和技术支撑的作用,促进信 息技术与管理、诊疗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药品器械、医疗服务、医保信息等数据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医疗卫生 信息技术标准化建设。加强信息安全标准建设。利用‘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发展专业的信息运营机构。加强区域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逐步 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监管和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信息互联互通,方便群众就医”。到2015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75%以上。

“十 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对卫生信息化提出了全面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要求,建设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具体、作用和地位十分重要。我部即将出台的卫生 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与《规划方案》提出的卫生信息化建设目标和任务相吻合和一致,为此,要根据“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工 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十二五”医药卫生信息化规划和设计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政府投入,明确各地区各单位责任和任务,加强统筹和指导,加强监测与 评估,全面完成好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