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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3

校医字[2021]5号

校内各医院: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医院管理处将对2021年度校内各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及学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校内各医院要认真做好学分的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组织

医院管理处成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收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校内各医院有关专家组成。

二、审验对象

   校内各医院临床医务人员及医院管理人员。

三、审验时间

1.继续医学教育育网络平台学分审验:

2021年1220-20222月25日

2.实地学分审验:

20223月14日至18

四、审验内容

(一)审验工作组通过网络系统对各单位学分完成情况进行初审。实地学分审验从每个单位随机抽取10%的人员进行重点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抽检继续医学教育个人档案(年度个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明细表的佐证材料)。

2.国家级、省级及校级继教项目:抽查系统上报完成项目情况。

3.院级活动材料(计划、签到簿或系统里打印的项目明细、讲义、总结)。

4.院内活动材料(抽查每次科室业务学习题目的入情况和科室业务学习记录情况)。

5.学分审验:在“个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考核表”上验印。

五、有关要求

1.各医院在20222月25日前将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所获得的学分录入完毕,学校将于20222月26日起对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学分录入功能进行屏蔽。

2.20223月10日前,各医院要完成院内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初审工作,同时向学校报送合格人员及不合格人员名单。

3.受检单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2021年度单位学分完成情况统计表、2021年度单位达标情况统计表、2020年度个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明细表以及2021年度个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考核表等材料,以上表格在科教管理平台上下载,同时将各项材料电子版传至医院管理

4.附合减免条件的人员,各医院职能部门需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认定参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的医务人员,可视同完成当年继续医学教育任务。

5.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合格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医院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能力提升的一项重要指标,各医院要认真做好学分审核验收工作,医院管理人员的达标情况,学校将向其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反馈。

六、联系人及电话

刘剑秋  赵丽勇    0431-85619675

 

附件:2021年度吉林大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日程表

 

 

医院管理处

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