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1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务院纠风办主任马馼出席会议并讲话。卫生部部长陈竺代表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2010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王庆云、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何宪、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浈等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言。会议由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主持。
陈竺同志在总结去年工作时指出,2010年,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团结协作、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深入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全面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健全制度,加强监管,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加强临床用药管理,促进合理检查,积极推进临床路径和按病种收费试点,切实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遏制不正之风问题发生;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资资金的监管,积极推进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稳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健全完善医药管理机制,保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专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他强调,2011年,各级卫生部门要按照《2011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安排,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把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抓出实效,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卫生事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实惠。
马馼同志在会议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她强调,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是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责任意识来部署谋划,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医改重点任务三年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证。
马馼指出,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医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一方面,要对贯彻执行医改政策措施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坚决制止。在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要坚决防止挤占、挪用、骗取医改资金等行为;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过程中,要坚决防止一些大城市中出现的乱检查、乱用药、诊疗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在基层重现;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要坚决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另一方面,要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创新专项治理工作方式,从源头上破解难点问题,为推动医改措施落实创造条件。当前,要着力提高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施。
马馼要求,要坚持纠建并举,努力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要加强教育,大力宣传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白衣天使的使命和人道主义的职责,促使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积极完善内部管理,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督促医疗机构改善就医环境,优化就医流程,方便群众就医。要积极推进院务公开,大力开展以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满意率为核心的行风评议活动,注重发挥信息科技手段在纠风工作中的作用,督促医疗机构改进和优化服务。
马馼强调,要坚持以查促纠,严肃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新农合基金、公共卫生资金以及重大专项资金的案件,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中暗箱操作、收受贿赂的案件,医院开假病历、假证明以及医保定点药店销售非医保药品套取医保资金的案件,公立医院违反规定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的案件,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和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案件。对这些典型案件,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要充分运用查办案件的成果,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要公开曝光,对案件中反映出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举一反三,抓紧完善制度措施。(摘自卫生部 《卫生纠风工作简报 第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