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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考勤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3

                    校医字[2014]13号

校内各医院:

为进一步完善继续医学教育考勤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质量与效,充分发挥考勤在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中的实际作用,逐步实现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就加强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考勤管理提出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落实考勤责任

继续医学教育考勤工作是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真实记录。各医院培训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考勤管理工作,把考勤工作落到实处。各医院培训管理部门要明确管理职责,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切实做好将责任细化,将任务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学校将随时对各医院继续医学教育考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考勤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规范考勤管理,严肃考勤纪律

(一)学员每次参加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应使用本人继续教育IC卡进行考勤登记,禁止代替他人刷卡。

(二)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考勤后就离场的现象,各医院要采取多次考勤或课后考勤的方法,杜绝继续医学教育“挣学分”、“走形式”的现象发生。

(三)学员继续医学教育IC卡遗失或损坏时,应及时到所在医院管理部门登记,补办IC卡。考勤时要出具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进行登记,无其他特殊原因未带IC卡者,将不授予学分

(四)学校将对学员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替刷卡、多刷卡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IC卡采取没收处理,由本人到学校取回,三次以上者视为当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不合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严格项目管理,限定培训对象,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各医院培训管理部门在项目举办中要严格按照审定的教学时数、教学内容、任课教师、教学对象等实施教学。不得随意变更任课教师、调整学分标准、压缩教学时数。在项目举办前要公布适合学习此项目的教学对象,强调学员应以本学科领域项目内容学习为主。对已考勤登记(刷卡),但所学习内容与本学科及本岗位工作要求不符合的,学校年度学分审核时将不予通过。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