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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7

校医字〔2014〕1号

校内各培训基地: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完善培训制度,根据《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和《吉林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提出要求如下:

一、加强学员管理,严肃培训及劳动纪律

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执行《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学员管理的各项措施。

(一)完善学员信息管理

各培训基地要完善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住培管理平台”)内学员各项信息,包括学员资料、已录取学员的录取和已报到操作、轮转信息等。同时,各培训基地须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各项身份认证工作,要对其设置工号、印章,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进行注册,并且要在医院信息系统内为其设立账号等。

(二)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1.严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制度,日常考勤由培训专科秘书和带教医师共同考勤,以带教医师为主并记录在册,基地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定期进行抽查考勤。

2.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制度。

(1)请假1天以下(含1天)由本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科室主任签字后生效,并登记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以下简称“《登记手册》”)上;

(2)请假1天以上,一周以内由个人提出申请,带教医师和培训专科主任批准签字后交基地培训主管部门签字后生效并存档;

(3)请假一周以上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带教医师和培训专科主任批准签字,报培基地培训主管部门签字后,报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教办”)备案。

3.为了保证临床实践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外,全年各类休假累计不超过15天。

4.年度假期安排根据科室情况仅能在本年内予以安排。未经基地培训管理部门同意私自离开培训专科按旷工处理,旷工超过5天以上者视情节终止培训。

5.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生育者,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等相关待遇(正常产假98天,晚婚晚育增加30天,难产增加15天),产假期间未能完成的培训内容在培训结束后补齐,参加下一年度结业考核。

(三)加强培训资格及学籍管理

1.培训期间凡有下列情形,给予顺延培训时间的处理,由培训基地上报省毕教办备案。

(1)年度各类休假累计超过15天不足3个月者,顺延6个月,参加次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

(2)超过三个月不足6个月者,不得参加当年度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顺延1年后再予以申报。

2.培训期间凡有下列情形,给予终止培训处理,并报学校备案。

(1)经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屡教不改者;年度各类休假累计超过6个月者。

(2)累计4次以上出科考核不合格者;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吉林省卫生厅组织的相应结业考核或连续2次结业考核不及格者。

3.调整培训基地和培训专科

需要调整培训基地的学员须填写《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调整培训基地申请表》(一式三份),写明调整原因,分别由现培训基地、拟调整培训基地签字盖章,并报省毕教办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

已开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培训专科,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培训专科的,由学员填写《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调整培训专科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培训基地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报省毕教办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

4.学员退出。培训学员由于自身原因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需要退出培训,需要由学员本人填写《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终止培训申请表》(一式三份),写明终止培训的理由,并与培训基地结清有关经济问题后,由培训基地盖章并报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5.违反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医疗事故或经济损失者;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二、完善培训制度,规范培训流程

(一)完善入科报到和出科通知制度

各培训基地要建立学员入科报到和出科通知制度。学员持入科通知单进入培训专科,将入科通知单交由科室住培工作秘书;结束该科室培训后,在科室住培秘书处领取出科通知单,持出科通知单参加出科考核。

(二)加强科室住培专(兼)职秘书工作

各培训基地要建立科室住培专(兼)职秘书制度,全面负责该科室内带教医师和培训学员的各项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接收新入科室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接收工作,并妥善保管学员的入科通知单。

2.安排新入科学员的带教医师和轮转计划。

3.组织对带教医师的培训,协助科室主任对带教医师进行管理。

4.与带教医师共同负责培训学员的出勤及请销假管理。

5.组织开展mini-cex测评考核工作。

6.开具学员出科通知单,协调组织出科考核工作,组织《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的填写。

(二)加强岗前培训管理

1.入院教育

各培训基地要编印《住院医师入院前培训手册》,包括医院相应的规章制度、医疗制度,医院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要求和新入院人员须知。培训时间应在3天之内,培训结束后由基地培训主管部门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落到实处。

2.入科教育

培训学员根据培训管理部门制定的培训计划进入到相应的培训专科后,由培训专科指定的科室秘书负责对学员进行入科登记。同时,科室应根据科室情况自行制定统一的材料进行入科教育,包括科室重点介绍、科室人员及结构、相应劳动纪律、值班制度、学术及教学活动安排、病历书写注意事项、医保注意事项等医疗及培训内容。要求在学员入科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科教育工作,学习完毕后由科室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培训。

(三)规范学员医疗行为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要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对病人实行全面全程负责。了解病人的全面情况,参与病人从入院到出院的全部过程,不间断的观察病情的变化,获得完成的诊疗资料和经验,养成对病人认真负责的医疗作风。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要在培训专科主任的领导下,在带教医师的指导下,根据科室安排担任病房、急诊和门诊一线医疗工作。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不得独立参加病房、急诊和门诊的一线医疗工作。

3.及时填写《培训手册》。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及时准确记录病程日志。

4.对主管病人全面负责,加强对病人的观察和检查。每天至少早晚两次对分管全部病人进行巡视查房,对危重病人及新入院病人要重点查看。要及时了解分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参加分管病人的各种特殊检查和手术,对各种病情变化要认真分析思考,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重要变化要及时向上级医师请示,做到诊断明确、治疗得当。

5.按时参加上级医师查房,认真准备查房所需资料,并详细汇报病人的病情及诊断、治疗情况,及时准确记录三级查房内容。

6.做好交接班工作,对危重病人必须用口头方式床旁向值班医师交班。科主任和主治医师查房时,要详细汇报病情和诊疗意见,并做好记录。节假日查看病人,应有相应的病程记录。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要积极参加各类讨论会(疑难病例、术前、术后、死亡病例等)及学术活动。

(四)规范带教医师带教行为

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做好带教医师动态管理。

各培训基地要建立带教医师花名册,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带教医师的培训工作,使带教医师充分了解和掌握带教内容和标准。培训基地应建立带教医师相应的补助政策,将带教情况和工作量作为发放奖金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有条件的培训基地还可对带教医师进行相应的补助,对带教工作优秀的医师给予表彰。

1.科室主任或科室秘书要对进入科室的培训学员选配带教医师,所选择的带教医师要具备《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标准》规定的相应学历、职称等带教资格。

2.科室住培秘书或带教医师要对培训学员进行考勤登记,记录在册。

3.带教医师应严格按照《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的要求对学员进行培训,积极协调科室内部教学资源,确保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完成培训大纲要求的病种病例、技能操作及其他培训内容。

4.对带教医师实行双重评价,分别接受培训基地及科室考核以及培训学员的评议。培训基地应定期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学员对带教医师评议。对多次评价不合格的带教师资,经基地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认真调查,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其带教资格。

5.带教医师在带教期间不允许长期进修或外出,确实因工作需要或因病等原因超过10天无法带教者,培训基地或培训专科应做好安排,另行指定符合条件的带教医师,并做好衔接工作。

(五)严格执行培训标准

1.对于某些具有季节性的疾病及轮转过程中学员无法实际学到的病种病例,培训基地和培训专科要采取小讲课或病例讨论等形式对学员进行讲授,学员应在《登记手册》内该病种病例的相应位置如实登记(登记讲课学习或病例讨论等)。同时,对于部分无法在患者身上进行操作技能,可在临床技能训练中心进行训练。各培训基地要对技能中心进行定期开放,使学员能熟练掌握相应操作技能。

2.学员通过小讲课和病例讨论等形式学习的病种病例不应超过《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中规定该培训专科须学习病种病例的20%。

3.培训学员要随身携带《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并及时将所学习和管理的病种病例及进行的技能操作登记在册,并交由带教医师审核。带教医师要及时审核学员登记手册,了解学员需求,学员出科前由带教医师在《登记手册》科室评语处填写相应评语并签字。

4.培训基地要将公共科目学习内容及计划及时告知培训学员,组织培训学员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学习。

5.各培训基地应建立mini-cex测评体系,由带教医师在带教过程中直接观察学员对病人的例行医疗行为,并对其临床技能给予考核评量与教学回馈。带教医师应每周对培训学员进行mini-cex测评,作为学员日常考核成绩,并及时将考评表交至各科室住培秘书处,由科室住培秘书在学员出科时将评分表连同出科考核内容交至基地培训主管部门。

三、严格出科考核,确保培训质量

各培训基地要贯彻落实《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确保培训质量。

各培训基地要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出科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建立相应考核题库。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统一但灵活多样的考核形式,可由基地培训主管部门按月统一组织。

(一)出科考核流程及管理

1.对出科考核学员进行资格审查

(1)带教医师审查

培训学员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要求的各项内容,填写完成该培训专科的《登记手册》后,由其带教医师在《登记手册》科室评语处填写评语并签名,培训专科主任在指定位置签名。培训专科主任及带教医师签字即证明培训学员在《登记手册》内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

(2)科室审查

科室秘书将填写完成的《登记手册》报基地培训主管部门审核。基地培训主管部门审核《登记手册》上各项内容填写是否完整规范,各项病种病例及技能操作完成培训标准规定的80%以上,同时审核学员在该培训专科出勤等情况。

(二)出科考核管理

1.考核实施

基地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培训专科,根据培训计划,组织学员进行出科考核。出科考核前,基地培训主管部门将《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以下简称“《考核手册》”)交由组织考试的培训专科。

2.考官遴选

培训专科要确定出科考核考官并报基地培训主管部门备案,考核考官至少由高年资主治医师、副高职以上主治医师、科室主任三人构成,基地培训主管部门要派专人参加。同时,有带教学员参加考核的带教医师不能参与当次出科考核。

3.考核内容

(1)理论知识考核,占20%:主要考核学员在该培训专科内要求掌握的理论知识,包括选择题及简答题,选择题应覆盖A1、A2、A3、B1和X等题型。

(2)临床能力考核,占25%:考核学员在该培训专科应掌握的基本技能和专科技能、管理病人的能力、接诊病人和病例书写的能力。

(3)专业英语考核占10%:主要考核学员的专业英语能力。

(4)医德医风和出勤考核,占10%。

(5)日常工作考核,占30%:包括日常工作量与工作质量、临床思维和诊疗能力、参加各种科研和教学活动、有无医疗差错等。

(6)其他,占5%:包括入院及入科教育考核情况,培训基地或培训专科自行组织的其他考核内容。

对于部分仅在二级学科内进行轮转的培训专科(如妇产科),建议采取年度考核或定期考核的形式对培训学员进行考核,以确保学员的培训质量.

(三)考核结果

培训专科在《考核手册》相应位置登记成绩,将出科考核试卷、考核结果和《考核手册》报基地培训主管部门,基地培训主管部门对考核合格的学员安排进入下一培训专科轮转,发放入科通知单;对考核不合格的学员按照《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四、规范培训年限减免工作,统一培训标准

各培训基地要根据《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要求,做好培训年限减免的各项工作。

具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及博士学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时,可由本人提出减免培训年限申请,填写《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上交报名培训基地,具体流程如下:

1.培训基地收集整理学员的报名材料及年限减免材料,并进行审核,将通过的材料报送省毕教办审核。

2.省毕教办对学员的申请年限减免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中填写的内容进行实地复核。学员提交材料中出现伪造、虚构内容即取消该学员的申请资格。

3.省毕教办将通过审核的学员名单反馈各培训基地。各培训基地要按照《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要求对申请年限减免学员进行能力测评和综合评定。

4.对通过考核的学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安排个性化轮转计划,严禁将各培训专科轮转时间等比例缩短后安排轮转计划。培训基地须将考核成绩及轮转计划报省毕教办审核备案。

5.省毕教办将最终审核合格的学员名单进行公示。

6.培训基地按照审核通过的轮转计划组织年限减免学员进行轮转。

五、校内各医院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相关附属医院及研究生管理部门参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管理。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