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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吉林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秀培训科室、优秀教师、优秀科室秘书、优秀学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7

校医部字﹝2014﹞16号

校内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临床带教老师的教学积极性,认真做好临床带教工作,激励住院医师的学习积极性,形成在培训中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根据《吉林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医学部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冠军

副组长:高占东 华树成 张兴义 赵国庆 周延民

组 员:伊大海 刘 彬 苏冠方 崔树森 孙宏晨

李 薇 马忠森 孙 辉 黄 洋

二、评选对象及标准

(一)优秀培训科室

1.评选对象

申报科室为被省卫生计生委核准的培训科室,且三年内均有培训学员。

2.评选标准

(1)科室主任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2)科室设立了住培专(兼)职秘书,且专(兼)职秘书接手此项工作至少1年以上;

(3)科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档案齐全,含学员出科入科登记,请销假登记,带教医师名册,带教医师与培训学员对应表,出科考核记录(试题、试卷及考试记录)等;

(4)科室内带教医师配备符合条件,且带教医师均了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和培训标准;

(5)科室定期为住院医师举办小讲课及病例讨论并有相应记录,同时组织住院医师进行相应的技能训练;

(6)培训学员出勤率≥95%。

(7)出科考核组织规范、及时,记录完整;

(二)优秀科室秘书

1.评选对象

被省卫生计生委核准的培训科室住培专(兼)职秘书,且负责住培工作至少1年以上。

2.评选标准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乐于为广大教师和学生服务。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全面地履行岗位职责,切实起到桥梁纽带作用,确保了所在科室培训工作的信息畅通,任务落实。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和积极性;对于医院下达的任务能够及时完成并上交。

(4)参加医院住培管理部门组织或举办的各项会议和活动,无缺席记录。

(5)能够按照培训标准规定安排教师带教,进行学员考勤,如有异常及时与医院住培管理部门联系。

(6)认真组织开展入科教育,做好科室小讲课等各种活动;把好出口关,严格进行出科考试。

(7)科室档案管理完整规范,各项培训记录详细。学员出入科及请假记录齐全,带教医师名册及带教教师与学员对应关系记录完整。

(三)优秀教师

1.评选对象

符合带教医师条件的校内各培训基地临床一线的带教老师。

2.评选标准

(1)恪守医德,医风端正,在培训的住院医师中树立良好形象;治学严谨,精于业务,具有较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

(2)重教爱教,注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教学效果好。在教学组织实施上,能按照《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以下简称《培训标准》)的要求组织带教活动;能及时检查修改在培住院医师书写的病历、病程记录;能积极选收教学病例,主动开展床边教学;能为住院医师提供较多的动手操作机会,认真指导;按《培训标准》要求定期组织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及小讲课等教学活动。

(3)能及时了解住院医师出勤情况,检查在培住院医师教学计划完成情况和《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的填写情况,实事求是地对住院医师的品德操行、业务学习等做出评语。

(4)所负责的住院医师出科考核合格率≥90%,结业考核合格率≥80%。

(5)三年内无医疗纠纷和教学差错事故。

(四)优秀学员

1.评选对象

校内在培住院医师,不包括在读研究生和未通过结业考核而延期毕业的培训学员。

2.评选标准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爱岗敬业、关爱病人,受到带教医师、同事和病人好评。

(2)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培训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临床实践为全勤,或病事假不超过15天/年。

(3)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积极主动,完成各培训科室培训计划,及时、准确填写《登记手册》。

(4)参加培训以来每次出科考核成绩优良,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医德医风考核结果四项全优(即服务态度、工作责任心、医疗作风和团结协作)。

②临床能力考核五项均为90分以上,即管理病种和数量、病历质量、接诊病人、技能操作和门诊处方。

③临床思维能力为优。

④无医疗纠纷及事故发生。

(5)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违反医德、医风,收受红包、回扣者;

(2)本年度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记录者(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公共科目考核或综合结业考核);

(3)本年度无故旷工(旷课)一天及以上者;

(4)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受到警告处分者;

(5)玩忽职守、发生严重的直接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者;

(6)违法乱纪、受到公安部门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者;

(7)其它不符合评优条件的情形。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优秀培训科室

1.科室申报:符合条件的培训科室填写《吉林大学优秀培训科室申报表》,科室盖章后报所在医院培训管理部门。

2.培训基地初评:校内各培训基地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各科室申报情况,组织考核专家,根据评选标准及要求组织评选,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逐一审查所申报科室的档案资料;

(2)组织相应问卷测评科室各类人员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了解掌握情况;

(3)组织已在该专科轮转过和正在轮转的学员对培训科室进行测评。

培训基地根据以上成绩,结合医院实际,按照给定名额推荐优秀带教老师,同时将初评结果报院务会讨论通过并在院内进行公示后,将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报学校医院管理处。

3.医学部审核:医学部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培训基地上报的优秀带教医师推荐名单及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人员,由医学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实地审核。

4.医学部终评:医学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情况讨论评选出吉林大学优秀住院医师带教老师名单,经医学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无异议或异议调查排除后由医学部发文确认。

(二)优秀科室秘书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科室秘书填写《吉林大学优秀培训科室秘书申报表》,经培训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报所在医院培训管理部门。

2.培训基地初评:校内各培训基地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考核专家,根据评选标准及要求组织评选,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医院培训主管部门查阅各种会议签到记录,确定申请人无缺席。

(2)现场审核科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档案管理情况,入科教育和出科考核记录,学员与带教医师对应表和请销假记录等材料。

(3)选取正在当前科室轮转和已轮转过的学员对培训科室秘书进行评测。

(4)请当前科室内的科室主任、护士长和带教医师对培训科室秘书进行测评。

3.医学部审核:医学部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培训基地上报的优秀带教医师推荐名单及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人员,由医学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实地审核。

4.医学部终评:医学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情况讨论评选出吉林大学优秀住院医师带教老师名单,经医学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无异议或异议调查排除后由医学部发文确认。

(三)优秀教师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带教医师填写《吉林大学优秀住院医师带教老师申报表》,经培训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报所在医院培训管理部门;

2.培训基地初评:校内各培训基地成立评选工作小组,组织考核专家,根据评选标准及要求组织评选,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培训基地组织科室医生、护士长和住院医师对其职业素质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2)组织相关专家考核申请人的教学查房及病例讨论能力;

(3)考核申请人纠正住院医师查体能力、病历修改能力等带教能力。

培训基地根据以上成绩,结合医院实际,按照给定名额推荐优秀带教老师,同时将初评结果报院务会讨论通过并在院内进行公示后,将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报学校医院管理处。

3.医学部审核:医学部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培训基地上报的优秀带教医师推荐名单及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人员,由医学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实地审核。

4.医学部终评:医学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情况讨论评选出吉林大学优秀住院医师带教老师名单,经医学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无异议或异议调查排除后由医学部发文确认。

(四)优秀学员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住院医师填写《吉林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秀学员申报审批表》,报所在培训基地培训管理部门。

2.初评:校内各培训基地根据评选标准及要求组织评选,组织考核专家,根据评选标准及要求组织评选,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审核申报人的材料及信息是否符合条件。

(2)对其应用mini-cex测评表进行评估,按照不同患者和不同时间节点至少评估5次。

(3)组织轮转过科室的带教医师、护士长、同组医师对其进行评价。

根据评估成绩,结合医院实际,按照给定名额推荐优秀住院医师,同时将初评结果报院务会讨论通过并在院内进行公示;各培训基地将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报学校医院管理处。

3.医学部审核:医学部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培训基地上报的优秀带教医师推荐名单及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人员,由医学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实地审核。

4.医学部终评:医学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情况讨论评选出吉林大学优秀住院医师带教老师名单,经医学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无异议或异议调查排除后由医学部发文确认。

四、评选名额分配

评选名额按照各院被核准作为培训科室的临床科室数、带教医师数及培训学员数量的2%-10%确定,各医院评选的标准不超过以下数量。

(一)优秀培训科室

1.第一医院 8个

2.第二医院 5个

3.第三医院 5个

4.口腔医院 1个

(二)优秀科室秘书

1.第一医院 8个

2.第二医院 5个

3.第三医院 5个

4.口腔医院 1个

(三)优秀教师

1.第一医院 12人

2.第二医院 8人

3.第三医院 11人

4.口腔医院 2人

(四)优秀学员

1.第一医院 16人

2.第二医院 6人

3.第三医院 8人

4.口腔医院 2人

五、奖励及表彰

医学部举办吉林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验交流暨优秀培训科室、优秀教师、优秀科室秘书和优秀学员表彰大会,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励(奖励标准:优秀培训科室每个5000元,优秀培训科室秘书和优秀带教医师每人奖励1000元,优秀住院医师每人奖励500元)。

六、有关要求

1.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进行评选,对评选材料进行存档以备检查。

2.各培训基地于10月20日前,将各类申报表及汇总表报送医院管理处,医学部不定期进行实地复核,对于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3.相关附件请在医学部或医院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

附件:

1.《吉林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秀培训科室申报审批表》

2.《吉林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秀培训科室秘书申报审批表》

3.《吉林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秀带教医师申报审批表》

4.《吉林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秀住院医师申报审批表》

5.《吉林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优申报汇总表》

6.相关评分标准

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

2014年6月20日

http://yyglc.jlu.edu.cn/admin/fujian/20140626 0911010.rar